昌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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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司法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司法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昌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司法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收入决算批复表

五、指出决算批复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批复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2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

      昌都市司法局组建于1988年,当时为行署办公室下属科室司法科。1992年设司法处,升格为县处级独立单位。2004年11月,随着昌都撤地设市,昌都地区司法处正式更名为昌都市司法局。单位主要职责有: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要问题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安排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工作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措施相衔接的意见。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昌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法律顾问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市普法宣传工作。协调推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市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9.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昌都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初审等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综合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44人,均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023年末实有人数49人,较上年增加1人,本年度调入3人,调出2人。

现我局实有车辆数为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

二、昌都市司法局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下设办公室(机关党委)、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法治昌都建设科)、立法科、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昌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警务部)11个业务科室。

第二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22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预算总指标为2269.41万元,综合口住房补贴专项资121.63万(30%部分)2023年度收入年初预算为2949.84万元,决算数为2269.4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2269.41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9.41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69.4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拨款收入185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收入200.38万元;卫生健康拨款收入9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收入121.63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69.4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拨款支出185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支出200.38万元;卫生健康拨款支出9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支出121.63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269.4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拨款支出185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支出200.38万元;卫生健康拨款支出9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支出121.63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司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37.65

37.6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43

0.43

 

3.公务用车经费

37.23

37.2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23

37.23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我局2023年决算中“三公经费”总支出为376518.0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258.04元,较上年增加118371.53元,同比增长46.62%;公务接待费4260元,较上年减少1140元,同比减少21.11%。2023年年初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731400元;公务接待费为10000元。在上年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53886.51元;公务接待费为5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大幅增加,这是由于2022年疫情封控,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需求降低,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少。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这是因为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达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2022年我局公务用车编制13辆,实有12辆,公务接待批次为729人。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26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79万元,项目支出576.6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共计1612.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1万元;二是公用经费,本年度公用经费共计支出80.04万元。

2.项目支出共计576.6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1.09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2.25万元;普法宣传业务支出177.12万元;公共法律服务支出25.98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出45.54万元;社区矫正业务支出36.42万元;其他司法业务支出163.9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4.24万元。

    

附件下载:
2023-206001-西藏昌都市司法局机关决算批复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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