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司法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司法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司法局2021部门决算明细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21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
⠂ ⠂ 昌都市司法局组建于1988年,当时为行署办公室下属科室司法科。1992年设司法处,升格为县处级独立单位。2004年11月,随着昌都撤地设市,昌都地区司法处正式更名为昌都市司法局。单位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2.贯彻执行社会教育矫治和司法行政系统解读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收容社会教育矫治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负责本场所社会角质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教育、矫治和社会帮教工作。
3.拟定全市普及法律知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和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管理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和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6.指导、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的警务管理、警务督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干部领导,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工作。
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的计划财务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49人,均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022年末实有人数47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本年度调2人,调出2人。
现我局实有车辆数为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
二、昌都市司法局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下设办公室、政治部、装备财务保障科、社区矫正支队、律师工作科、立法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治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12个业务科室。
第二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预算总指标为2934.04万元,综合口住房补贴专项资金102.31万元(30%部分)。2021年度收入年初预算为1882.21万元,决算数为3117.91万元,年初结转1235.7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3117.91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8.3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1235.7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34.0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拨款收入161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收入127.4万元;卫生健康拨款收入8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收入102.3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999.03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5.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1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1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935.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1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1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98.8 |
32.88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8.06 |
0.27 |
|
3.公务用车经费 |
90.73 |
32.61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0.73 |
32.61 |
|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我局2021年决算中“三公经费”总支出为32.8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1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同比增长-0.88%;公务接待费0.27万元,较上年减少70元,同比增加-2.53%。2021年年初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0.7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8.06万元。在上年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2.9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上年均有所减少,这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达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再加上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需求降低,以及部分接待任务未实施,因此2021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度减少。2021年我局公务用车编制13辆,实有12辆,公务接待批次为4批22人。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93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71万元,项目支出205.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共计159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4万元;二是公用经费,本年度公用经费共计支出130.07万元。
2.项目支出共计205.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4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3.66万元;普法宣传业务支出54.84万元;律师公证管理业务支出10.2万元;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9.09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出31.67万元;社区矫正业务支出46.76万元;其他司法业务支出24.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