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 号)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法委〔2021〕6号)要求,有效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辖区内行政复议职责,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集中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其他政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1月1日前,政府部门按照原有行政复议职责继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办理至终结。
二、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办理被申请人为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集中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具行政复议文书,由本级人民政府承担法律责任。
四、2022年1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提交申请。
五、涉及海关、金融、税务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渠道办理。
六、 申请人可现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以邮寄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和联系方式附后)。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县(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将予以解答。
昌都市、县(区)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联系电话
序号 |
行政复议机关 |
行政复议机构 |
行政复议机构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昌都市人民政府 |
昌都市司法局 |
昌都市卡若区体育路8号 |
0895-4822564 0895-4919375 |
2 |
卡若区人民政府 |
卡若区司法局 |
卡若区生格村商贸大厦301 |
0895-4823668 |
3 |
察雅县人民政府 |
察雅县司法局 |
察雅县幸福中路25号 |
0895-4602777 |
4 |
八宿县人民政府 |
八宿县司法局 |
八宿县白玛镇广场路01号 |
0895-4563442 |
5 |
左贡县人民政府 |
左贡县司法局 |
左贡县旺达横街1号 |
0895-4553077 |
6 |
贡觉县人民政府 |
贡觉县司法局 |
贡觉县德吉西路1号 |
0895-4532538 |
7 |
芒康县人民政府 |
芒康县司法局 |
芒康县步行街 |
0895-4542572 |
8 |
丁青县人民政府 |
丁青县司法局 |
丁青县琼布大道中段(派出所旁) |
0895-4593290 |
9 |
边坝县人民政府 |
边坝县司法局 |
边坝县居民路13-4号 |
0895-4582304 |
10 |
江达县人民政府 |
江达县司法局 |
江达县江达镇噶通街 |
0895-4512853 |
11 |
洛隆县人民政府 |
洛隆县司法局 |
洛隆县团结路25号 |
0895-4573256 |
12 |
类乌齐人民政府 |
类乌齐司法局 |
类乌齐县桑多新村 |
0895-4803533 |
昌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