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年02月27日 10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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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昌都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的工作目标,以推进“红色昌都·振兴奋进”活动为重要载体,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着力提升各项工作落实质量和效果,顺利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昌都市司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筹引领,筑牢法治建设“压舱石”。一是高位谋划强部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抓实学习强理论。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警大会等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并纳入局党组年度学习重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举办全面依法治市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人员共计90余人。三是压实工作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述法义务,实现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025年,组织开展法治督察7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跟踪问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督察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巩固深化示范创建。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回头看”迎检工作,统筹全市力量攻坚3个月,获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成功守住示范市称号。
(二)聚焦制度供给,完善依法治理“硬支撑”。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制定《昌都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推动出台《昌都市地方立法条例》《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认真审查,对各立法项目提出20余条意见建议。《昌都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牵头建立临时性法律服务机构,全面承担全市市直各单位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法律服务中心统筹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1661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制定并公布《昌都市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现场调查、集体讨论等审查办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大力宣传和普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现全市范围“现场+网络+邮寄”多渠道申请模式。2025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98件,受理78件,办结57件,调解和解35件,撤销案件8件;2025年,昌都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99件,案前调解18件,受理78件,办结64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探索监督路径“好办法”。一是“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持续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实行政执法“十项举措”,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理顺执法主体,2025年,53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向各县(区)下放416项行政执法事项,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55个。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2025年,全市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3批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轮,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各类执法监督50余次,制发监督通知书、督办函40余份,行政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落实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提升执法素养。2025年,累计制发执法证666件、监督证146件,组织全市5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通过率达98%,进一步提升全市执法人员执法素养;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已聘任12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
(四)深化社会治理,构建联动经验“硬实招”。一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扎实推进44个司法所和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所有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全部竣工。6个县(区)配备流动司法所,在各方协同发力、持续攻坚下,察雅县香堆镇、卡若区俄洛镇、芒康县嘎托镇3个基层司法所成功获评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全力推动并彻底解决昌都“无律所县”问题,革新昌都律师行业发展史。及时受理、审核、指派律师承办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2025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累计提供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服务4072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762份,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全面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414件,其中民事公证1281件、经济公证131件,涉外公证2件,代写法律文书335件,解答咨询500余人次。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44个,建立各类人民调解中心164个,2025年,各级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331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8051万元。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夜查”行动,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服务120余人次。2025年,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1人,累计解除180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79人。
(五)夯实法治社会基础,激活基层治理“基本盘”。一是落实重点普法措施。总结“八五”普法成效并通过自治区验收,以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开展“献礼60周年大庆·普法宣讲在行动”等活动,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持续推进“法律十进”活动。市县两级普法办组织相关单位深入辖区各乡(镇)、村(社)、寺庙、学校、企业、单位、军营等地,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普法队伍培养。举办昌都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树“法律明白人”4955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法治宣传8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用品3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2万人次,受教育群众98.22万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全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仍需加强;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落实有欠缺;三是推进立法能力建设需提高;四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五是法治社会建设仍需深化。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昌都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一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建设政治引领,加强昌都特色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和创建,深入推进昌都“红色法治”建设,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抓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项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上台阶。二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立法调查研究,提升行政立法质效,认真做好立法规划和2026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大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受理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实效。认真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四是加快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整合,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建设昌都市法务中心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及仲裁服务质量管理,不断增加法律服务供给,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五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推进“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建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培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和金牌调解员,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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