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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23年度行政立法专题培训班顺利开班

2023年06月12日 10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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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昌都市行政立法能力和水平,提升昌都地方立法质量,由市司法局组织举办的昌都市2023年度行政立法专题培训班,6月12日在市委党校顺利开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飞同志受邀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庭同志主持,市人大、市司法局和承担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起草任务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开班仪式和培训。

    根据市政府副市长吴剑同志在4月立法工作协调会上提出的办好培训班的要求,经多方沟通协调,本次培训班市司法局专门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立法处处长李慎秋,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法工委原主任高绍林,天津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宜云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市人大法制委、市委党校的专家专题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立法工作理念、《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权限、立法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等课程,同时还邀请四川省甘孜州司法局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进行经验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飞同志在培训开班仪式上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使命和责任感。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这一论断,科学阐明了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尤其需要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正视差距,努力开创昌都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2015年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限以来,围绕党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发展全局和重点领域,共制定颁布了5部地方性法规。《昌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昌都市城市绿化条例》提高公众环意识、卫生意识规范市民行为,推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方面提供了法治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昌都市芒康盐井古盐田保护条例》凸显芒康盐井地区地域特色,为科学利用、要要规范管理、有效保护盐井古盐田提供了法律支撑。此外,《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昌都市物业管理办法》《昌都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通过实践,在工作中还存在部门立法意识不强立法机制不健全法规起草主体单一立法精细度欠缺、法规宣传执行不到位、立法队伍薄弱等困难和问题,离党委政府要求、群众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对于这些差距,我们要以这次培训班为契机,不断提高认识,努力补齐短板,切实推动我市地方立法水平立法质量得到提升,真正做到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就做好此次培训,齐飞要求全体参训人员守学习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齐飞指出,政府吴剑副市长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为办好这次培训班,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培训内容安排上,紧紧围绕昌都立法工作特点和主要任务安排课程,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师资安排上,邀请了有关立法界权威的专家学者领导前来授课,同时还邀请了四川甘孜州司法局的同志开展立法交流,师资非常强。希望大家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意识,切实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开创昌都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昌都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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