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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1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2021年06月08日 10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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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访寒问暖基层,走访调研民情。通过集中宣讲、发放结对帮扶款、走访入户等形式,向我局脱贫攻坚联系点边坝县都瓦乡加荣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和所思所想所盼,找准基层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为联系点经济社会发展进言献策。
    2.推送法条入民心。坚持创新驱动,打破传统的普法宣传模式,充分发挥“昌都普法”微信公众号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每日一法条”普法信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逐步养成法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自觉从知法懂法转变到守法用法。
    3.公益广告创新模。紧紧围绕“法律七进”为载体,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引入宪法相关法条,着力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4.普法栏目迎热潮。通过专家讲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充分发挥普法在法治建设中“治未病”作用,借助昌都电视台法治三江平台开辟首个普法宣传子栏目—《普法栏目剧》,促使普法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实效更明显。
    5.提供及时法律援助。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和聘不起律师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援助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6.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厘米”。通过集中辅导、现场教学、网上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农牧区“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力度,结合“法律七进”、“五下乡”、结对帮扶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农牧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7.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互动,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合作,积极与公检法、学校等单位部门协作配合,成立了昌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8.引进专业法律人才。持续开展引进援藏律师、律所“输血”工程和吸纳本地通过法考人员加入律师行业的“造血”工程,按照“1+N”(律师+村居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第一支部书记)模式,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培养和壮大“双语”法律顾问队伍。
    9.优化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规范“12348”热线平台和“12348法网”以及实体平台的使用管理,借助内地优质律师资源,与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签署《党建共建协议》,将该所所有党员律师纳入昌都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采取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人员为基础,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党员、支部、各支部书记的全体党员律师组成的四级响应机制。
    10.开辟“绿色通道”。开辟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绿色通道”和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受理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坚持当日接待当日审查,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实现“一次办好”,让受援人少跑路、律师快援助,使法律援助走进基层、贴近群众。
    11.持续推进“预约式集中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在先的特点和方便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盯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关系、银行信贷等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领域,主动作为,持续深入开展“预约式集中公证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解决基层群众尤其是农牧民群众“路途远、办证难、办证成本高”等问题。
    12.增设公证事务服务受理点。为进一步深化公证便民服务工作的宗旨,在11县(区)设立公证受理点,开通公证书邮递服务,真正把公证服务直接延伸到百姓家门口,解决边远地区群众办证难的问题,实现当事人办事“少跑路”“只跑一次路”。
    13.开展公证上门服务活动。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老人和残疾人以及有特殊情况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实现这些特殊群体享受公证服务“零距离”,破解公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14.建立健全“广调解”格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以市人民调解指导机构、县( 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乡镇人民调解办公室、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着力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
    15.深化“源调解”基础。坚持“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针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地和纠纷源重点人员,在调解中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化解在初发和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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