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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积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各项工作

2020年06月22日 12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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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推进西藏法治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提前谋划,认真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召开专题会议。5月22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治区及时召开了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厅党委书记肖传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旦巴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下步工作具体举措。

研究制定方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积极主动参与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就下步宣传贯彻工作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

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切实推动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及时成立了以厅党委书记肖传江为组长,以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旦巴为常务副组长,厅政治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地)司法局(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司法厅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地)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了有序推进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细化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表》,就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机构和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设等13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了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明确了工作思路。

列入工作要点。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分别纳入《自治区“七五”普法宣传重点内容》《西藏自治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点》《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等,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完善机构设置。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区党委政法委汇报,主动与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编办沟通协调,上报了《关于改革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加强机构和人员力量的建议》。

开展调研工作。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社区矫正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形成上报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调研方案》,拟于近期组织厅政治部、促进法治处、装备计财保障处等部门赴各市(地)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立、机构队伍建设、场所建设、经费保障以及“立、改、费”等各项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下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提出具体举措意见建议。

加强工作力量。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形成了上报了《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实施意见》,目前此件已征求了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正在修改完善中,有望近期下发执行,为下步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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