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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一个统筹、四大职能” 推进法治昌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23年02月02日 12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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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都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确保”,推动实现“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贯彻市委“五个坚持不懈”“五个坚定不移”的具体要求,扎实以服务推进昌都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一体推进法治昌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
    一、统筹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昌都建设。一是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全市各级特别是政法队伍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理论武装,不断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定期按时牵头举办推进昌都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培训班,二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发挥依法治市办整体谋划、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作用,组织参加了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第一次会议。组织召开了昌都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职责任务。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述法工作。持续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将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纳入昌都市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完成“十四五”申报建设的42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前置手续,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所人员配备,目前,全市有房司法所共59个,共配备专、兼职司法所长88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66名,司法所辅助人员1名。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协同相关部门对11个县(区)开展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情况调研督察,进一步实施农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对44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了为期50天线上法治培训,积极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已有2个村(社区)入围自治区初选。
    二、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创建。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和工作推进,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定期组织召开昌都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了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昌都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相关措施,二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认真征求立法项目,拟定《昌都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加强工作协调,高质高效推动落实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化日常立法督促指导工作,积极推进《昌都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昌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昌都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昌都市红色遗迹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多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涉及本部门的立法工作,严格把控立法过程重点环节,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效率。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完成重点执法部门自查清退和执法证持证人员身份复查等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察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程参与全市文化执法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相关工作任务,举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班,组织14家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和各县(区)有关负责人开展了培训。统一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监督证)换证工作,共制发新版证件2059个,其中,行政执法证2041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8个。四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昌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昌都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区)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咨询窗口、行政复议办事机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等,加强行政复议经费保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职能,接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今年以来,昌都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无行政应诉案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法律服务平台融合。推进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规范化运营,安排专业律师解答热线咨询,提高热线的服务能力。优化“昌都12348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开设抗疫服务专栏,2022年共新增5项服务功能,更新完善12项服务功能。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服务、社区矫正等资源,积极推进建设综合性、一站式的“窗口化”服务平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目前已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法律服务中心3个,此外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1个。二是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宣传新实施的《法律援助法》,投入资金41.7万元,制发宣传手册、宣传画报等共4.56万余份,结合日常工作和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推行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落实统一卷宗,加强卷宗规范化管理。切实办理好刑事指定辩护和当事人申请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等案件,及时兑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3件,代写法律文书2512份,线上线下共提供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服务2610人次,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共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34.72万元。三是切实抓好律师工作。大力推进解决无律师县问题,今年全市新增律师事务所(分所)共6家,目前我市律所数量已经达到13家,其中昌都市5家,各县(区)8家,全市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共21名,公职律师共27名,有效解决了无律师县问题。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加紧配备法律顾问,目前11县(区)人民政府及87家市直单位均已配备法律顾问。建成昌都市律师行业联合工会,建立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配合做好各类信访案件法律保障工作。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法治体检活动9次,开展法律政策宣讲32次、参与企业谈判1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1次、参与企业现场纠纷调解24次。今年以来,全市各律所代理各类案件219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8件,参与人民调解10起,参与公益法律服务19件,代写法律文书131份,提供法律咨询1022人次。四是做好公证服务工作。完善法律公证申请人须知、财务管理、回访、一次告知、首问责任制、案件质量等规章制度,加强办件后的回访监督,提升公证质量和规范性。推动开展远程公证业务,持续推进县域公证咨询受理点工作,2022年新建县域公证咨询受理点3个,目前共有县域公证咨询受理点8个。截至目前,昌都市公证工作共办理公证1543件,受理公证电话咨询130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1940余人次。
    四、实施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实效。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人均2元的普法经费标准。先后组织召开昌都市“八五”普法启动会,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席会,将普法与依法治理作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开展法治宣传94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31340余份,发放宣传用品21450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1261620余人次。二是建强普法宣传队伍。截至目前,共牵头组织成立昌都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共107人),昌都市宗教场所普法宣传“三支队伍”(12支500人),昌都市“三官”以案释法讲师团(12个78人),昌都市学法带头人(989人),昌都市法律义务宣传员(365人),昌都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643人),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着力丰富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结合各重要节点,以“法律七进”为重要载体,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农牧民群众和寺庙僧尼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以及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四是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按照“互联网+法治宣传”要求,依托“昌都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法条信息,截至目前,公众号关注用户数量为20930人,推送各类法条信息2810余条。借助各类公众平台,前后4次组织全市2万余党员干部参加各类线上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依托法治三江栏目制作普法栏目剧6期,制作防养老诈骗法治宣传微视频动漫1期。投入资金55.84万余元,订购发放了民法典学习笔记本、宪法学习笔记本、宣传海报,以及一系列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宣传用品。借助“昌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辟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线上学法平台,已有2万余名干部职工参与线上学法活动。此外,积极推进建设昌都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中。五是突出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了有声势的“千名干部进千村、法律知识送万家”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准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宣传1276场次。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落实“防控中普法、普法中防疫”,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410余场次。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全市共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248场次。
    五、把握主线关键,守住安全稳定阵地。一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建成市、县、乡三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7863人,积极推进招(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自治区两会、春节、藏历新年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3次。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区)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进建成和运行市、县社区矫正指挥系统,推动落实社区矫正VR虚拟现实场景教育系统12套,推广社区矫正矫通APP和矫务通APP使用,切实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重要敏感节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控制度和措施,累计教育社区矫正对象630余人次,累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115余场次,确保重点人员不脱管失控。三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及时更新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制度和必接必送措施,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和疫情感染等事件。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的意见》,扎实做好刑释人员管控、帮扶教育和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帮教率达到了100%,着力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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